同志宾馆开房被拍下艳照敲诈5千元
发布: 2009-06-06 04:40:48 作者: admin 来源: 查看:0次
2009年1月,正在青岛某建筑设计公司上班的刘某接到一条手机短信:你还想不想要照片了?五千块钱,以后谁也不认识谁。看着这条信息,刘某实在忍无可忍,因为就在1个月前,他刚刚被这张所谓的照片敲诈了五千六百元,于是他拿起了电话报警。警方随即在青岛市崂山区某练歌房将前来拿钱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近日,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高某批准逮捕。
2008年底,家住平度市的高某伙同自己的网友“强强”和“芳芳”来到青岛市李沧区李村公园附近的一家小旅馆,三人商定由“强强”到同性恋网站上“钓猎物”,约到旅馆开房,其他二人再突然出现,拍照片敲诈钱财。
几天后,“强强”在网上果真钓到了一个猎物,自称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三人感到机会来了,便开始实行预谋的计划。
由“强强”将被害人刘某骗至该旅馆303房间 ,之后认为机会到来时“强强”给外面的二人发了信息,高某和“芳芳”随即冲进该房间 ,见刘某只穿着短裤,高某便采用暴力及言语威胁刘某,让他与“强强”抱在一起躺在床上,“芳芳”用手机拍照,并以要寄照片到刘某家里相威胁,敲诈刘昊人民币600元,之后“强强”又从刘某那里拿了一张公司二十万的欠条,让刘某拿5000块钱来换。第二天,三人在李村公交车站门口如愿地拿到了5000元,三人各自分到了一部分。
2009年1月,高某在贪念驱使下想到了再次敲诈刘某。于是,高某便给刘某发信息欲再次敲诈时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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